港股杠杆 张纪中,被强制执行!
(原标题:张纪中港股杠杆,被强制执行!)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张纪中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樊馨蔓(张纪中前妻)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
公告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张纪中曾发布微博将《离婚协议书》公开至网络,内容包括原告樊馨蔓的出生年月日及住址、原被告子女的情况、双方财产的分割情况等原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被告的行为构成隐私权侵权。法院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公证费用998元、律师费5000元。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张纪中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5万余元。据悉,知名导演张纪中曾翻拍过许多金庸先生的经典小说,曾担任《笑傲江湖》《天龙八部》《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等制片人,樊馨蔓曾是《感动中国》总导演。二人相识于1988年,2002年5月正式登记结婚,于2016年12月23日离异。
公开资料显示,张纪中与前妻樊馨蔓当前仍在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等存在合作关系。
其中,上海纪中文化发展公司由张纪中持有45.85%股权,樊馨蔓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并持有34.67%股权。
在张纪中任总经理的湖南美猴王影业公司中,樊馨蔓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并间接持有约70%股权。
而在今年5月12日,张纪中曾发微博表示:“离婚后名下所有公司持股股份全部经由离婚财产分割给了樊馨蔓女士。其中上海纪中文化公司股份对方始终因其一些特殊目的没有按约定执行转股,在我方多次催告下,企信宝显示已依照离婚协议将我名下全部股份转至樊馨蔓女士名下,而2021年我们突然发现樊馨蔓女士又擅自违背我个人意思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股份又转回到我名下,因离婚后她经营不善把公司搞得负债累累,于是她想把她多年经营不善的债务转嫁于我。多次催告她执行无果,无奈我便多次在各个平台公开声明我已在事实上不是纪中文化股东,并多次公布离婚协议中对此的明确约定,以防相关人士被蒙蔽。”
张纪中强调,已卸任掉此前所有公司的一切职务,所持有相关所有股份全部都归樊馨蔓一人所有,其一切债权债务均与自己无关。
综合自21世纪经济报道、张纪中微博、南方新闻网、潇湘晨报、极目新闻、财经网
责编:叶舒筠
校对:冉燕青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热点资讯
- 炒股配资选配资 日元兑美元升破141.7日元,创1月2日以来最高水平
- 山西股票配资 钧御工程上涨20.27%,报11.185美元/股
- 配资炒股平台首选 克莱斯勒扩大召回部分进口大切诺基汽车
- 配资炒股网址 我国团体保险行业:消费需求增长迅速 市场马太效应明显
- 无息外盘配资 大摩:维持国药控股“增持”评级 目标价降至25港元
- 炒股杠杆股票配资平台 聚星科技产能披露自相矛盾
- 2024最新配资平台 Lyft, Inc.盘中异动 股价大涨5.00%
- 配资正规网上炒股 猪价创年内新高,猪肉板块走强,企业盈利水平有望扩大
- 配资网站 Meta和环球音乐集团签署新的许可协议 以解决AI音乐问题
- 正规炒股配资 贵州茅台上半年突破800亿,计划一年两次分红